共同关注丨让“老有所养”像阳光普照每一位长者——江苏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林莉谈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022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系统谋划部署基本养老服务发展。江苏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一直走在前列。2021年,江苏“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就提出“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22年新修订的《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增设基本养老服务专章,实践探索卓有成效。江苏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收获了哪些经验和认识,《中国民政》杂志专访了江苏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林莉。
Q 中国民政:怎么理解从体系上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发展?
A 林莉:江苏是最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省份之一,也是全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省份。“十三五”期间,江苏积极探索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在实践中逐步认识到,基本养老服务是一个覆盖全面、内涵丰富的体系,要以系统化思维加强体系化建设。“体系”可以从三个层面理解。
首先,民政是养老服务的牵头部门,但不是单打独斗,2019年江苏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总召集人的省级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高位统筹,部门协同,合力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其次,基本养老服务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制度安排,要素支撑必不可少,比如加大财政投入,解决有资金养老的问题;保障规划用地,解决有设施养老的问题;制定行业标准,解决规范养老的问题;加强队伍建设,解决有人养老的问题;实施综合监管,解决安全养老的问题。
第三,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背景下,养老不仅关乎老年人、老龄段,而且关乎全人口、全龄段、全生命周期,需要从更宏观的视角、更宽广的语境来解读养老服务。
Q 中国民政:为了给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指引与支持,江苏开展了哪些工作?
A 林莉:“十四五”以来,我们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全省养老服务工作重点,主要从四个方面推进。
一是加强制度顶层设计。立规划,省政府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构建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框架。修立法,省人大修订颁布《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增设基本养老服务专章,于202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制清单,2022年6月更新制发《江苏省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清单》,明确了30项服务的内容、对象、标准。出文件,推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贯彻国家部署,细化落实举措。
二是列入硬性指标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现政府责任,需由政府主导推进。经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将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列入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将“困难老年人服务保障达标”“重点空巢独居老年人关爱探访”“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比例”等指标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体系,将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目前,江苏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67%,297万名老年人享受居家上门服务,为4万名重点空巢独居老年人落实每周一次探访关爱服务。3年累计完成10万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建成236个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三是完善财政补助模式。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稳步增长,70%资金以地方老年人口数和财力系数为依据实行因素法分配,30%资金根据工作绩效评价结果分配,绩效评价围绕当年度养老服务约束性和发展性两份“任务清单”开展,兼顾公平与效率。2022年省级资金补助9.2亿元,带动全省资金投入超过30亿元,其中80%以上用于基本养老服务支出。
四是补齐农村发展短板。2022年6月,江苏出台《关于推动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我们对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的构想是:县级层面,重点发挥县级供养机构的主力军作用,为失能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兜底服务,为低收入家庭的失能人员提供价低质优的照护服务;乡镇层面,重点发挥乡镇敬老院支点作用,因地制宜转型升级,增强区域性养老服务综合功能,富余床位向社会老人开放;村居层面,重点发挥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的前沿阵地作用,整合现有资源建设农村睦邻点、幸福小院等,解决农村老年人就餐有着落、生活有人管、互助有组织、服务有场所等问题,并作为实施空巢、留守、高龄、失能老年人关爱巡访制度的载体。
Q 中国民政:实践是认识的来源。通过这些工作,对基本养老服务有哪些新的认识?
A 林莉:《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基本养老服务具有基础性、兜底性、普惠性。个人理解,所谓基础性,体现在养老服务对象的基础性需求上,如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所必需的助餐助浴、失能照护、家庭适老化改造等需求;对于低保户、特困户等经济困难老年人,无法靠自己养老,政府要对其基础性需求给予兜底保障,体现了兜底性;对于有支付能力的老年人,政府要提供服务资源、搭建对接平台,而且资源和平台供给越充分,价格就越低,惠及面就越广,体现的是普惠性。
在基本养老服务的供给侧,还有个分层分类的概念,既要考虑老年人的普遍需求,也要考虑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收入水平、不同家庭状况、不同身体状况的个性需求,兼顾困难老人的援助服务、一般老人的普惠服务、特殊老人的优待服务。“十四五”时期,基本养老服务重点聚焦老年人因经济状况、身体状况受限,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时的基本生活和照料需求。
Q 中国民政:江苏提出,“十四五”时期要打造“苏适养老”服务品牌。“适”,该怎么理解?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苏适养老”中的地位和作用怎样?
A 林莉:“苏适养老”基于江苏的养老服务实践总结而来,同时也指引着江苏养老服务未来的发展方向。我理解,“适”,一是适应,与江苏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二是适度,面向所有老年人适度普惠、人人享有;三是适合,适合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和老年人需求现状。2022年围绕“苏适养老”品牌打造,我们开展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在理论层面,厅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开展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健全‘苏适养老’服务体系研究”,圆满完成了民政部的重点委托课题;联合调查总队开展全省养老服务状况抽样调查,为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服务顶层设计提供依据。
二是在实践层面,大力推进具有江苏特色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这是“苏适养老”的基础和底色。
三是开展了一系列主题活动,如以“苏适养老、福享美味”为主题的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营养餐大赛,以“苏适养老、趣享生活”为主题的“益智乐老”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以“苏适养老、乐享未来”为主题的江苏国际养老服务博览会,形成品牌矩阵效应,有效提升了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Q 中国民政:谈谈您从事养老工作的感受吧。
A 林莉:发展养老服务,是中央高度重视、社会普遍关注、群众深刻关切的“国之大者”,也是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应有之义。我深刻感受到,作为江苏“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的见证者、参与者、推动者,能以实际行动践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将岗位职责融入时代发展的宏大命题中,可以说是机遇珍贵,使命光荣。希望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共同守护好全省1880多万老年人的幸福晚年,让“老有所养”像阳光普照每一位长者。
(内容来源:中国民政杂志 )